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六章三千里剑墟!
剑墟,是百国之地的一处撼世的血色遗迹。
那里的剑气弥漫三千里,百年而不散,浓浓死气凝聚而不化。
传闻,百年前一位剑修因爱而惹怒了一个顶尖的皇朝。
皇朝派遣无数的高手围剿剑修,十年不休不止的追杀剑修。
可是,皇朝不仅没有斩杀他,反而让其在血色中不断的变强。
终有一日,剑修提着三尺青锋,降临在了皇朝的皇城中,一瞬间,皇城聚集了无数的高手,誓要将剑修给抹除掉,以震皇威。
可是,剑修对此怡然不惧,他面对如狂风暴雨般而涌来的高手,抬剑,挥剑。
剑气起,狂风惊,天地颤。
一剑落下,皇城瞬间被无数的锋刃剑芒给包裹住了,整座皇城在眨眼间变成了废墟,无数修为有成的高手在剑芒下成为了亡灵。
而后,剑修又挥出一剑,一道遮天蔽日的剑光从天而降,硬生生将皇朝的地面给斩成了两半。
此一剑,吞噬了百万生灵。
至此,皇朝的高手死伤殆尽,一代巅峰皇朝就此划上了终点,就此败落,最终湮灭在了其它皇朝的吞噬中。
此事一出,惊得百国纷纷骇然,更是有无数高手预测:他,已然触摸到了天玄境,百国之地,将无人再能接他一剑。
天玄境,在百国之地就是一个传说。
修行者,引气入体,可成人玄境;打磨道心,可入灵玄境;修行大成,才能步入万中无一的地玄境。
而天玄境,传闻要感悟大道,方可摸索到其大门。
百国之地,已经许多年没有出过天玄境的绝世高手。
因此,剑修的那惊世一剑,令无数人惊骇匍匐,称其为剑尊。
可是,剑修覆灭了皇朝后,并没有建立自己的声威,而是寻找魂牵梦绕的故人多年。
但是,剑修无论怎么寻找都摸不到故人的分毫踪影。
终有一日,他听闻到了一道消息,故人似乎已经香消玉殒,不在人世了。
而后,他疯了。
剑修疯了,故人似死,他入了疯魔之境,在皇朝废墟之上狠狠的挥出了毕生所修行的最强一剑。
于是,一道弥漫三千里的剑芒横跨数国,震杀了无数生灵。
剑修挥出这一剑后,世人再也见不到他的踪迹了,留下的只是他的传说和三千里剑墟。
有人说,剑修疯了后,便走火入魔的死在无人之地了。
也有人说,剑修悟得大道,真正踏入了天玄境,离开了百国之地,翱翔天地之间。
更有人说,剑修为了心爱的故人,挥剑自刎殉情。
总之,不管如何,剑修的威名已然流传在百国之地,无人能够比拟。
而天风国,便是建立在剑墟之上,有一块疆土便是被剑墟的无上剑气给纵横着,成了一块无人禁地。
剑墟,剑气纵横三千里,纵是地玄境的高手也不敢深入剑墟深处。
一剑出,天下惊!
这便是剑尊之威,百国之地,唯有百年前的剑修能够得此尊名。
顾恒生所说的剑墟,所要去的地方,便是此处。
因此,顾老爷子一开始听闻后,当然是心生骇然,涌起了百般的寒气。
“老爷,真的让小公子一个人去这么危险的地方吗?”
一朝穿越,她成了穷困潦倒的赎身丫鬟,带着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拖油瓶万人嫌。娘亲我想吃肉看着这个白来的儿子,沈连云叹了口气,既然成了他的娘,那就加油干,带领全家奔小康!极品亲戚来一个撕一个!致富商机有一个握一个!忙了一天到了晚上,那个便宜夫君凑上来,直接用吻把她的累堵到嘴里。沈连云欲哭无泪以为捡了个小忠犬,却没发现原来是只小野狼!...
这是一所从二战时期演变而来的神秘学院。新世纪异能人的价值观已经发生改变。三年后,陆文杰因异能再次激活被重招入院,他是否能找回曾经的记忆,揭开一切的根源。...
小怪大王!又有冒险者来地下城刷我们了。Boss没事,那群菜鸟,就算来了我也能让他们全死回去。小怪大王!不好了!是暴走萝莉来了!Boss家不要了,快跑!琉夜握着双刀匕首跑进boss房间,纳闷的转了一圈,怎么这个boss也不在了?这是一个关于贫民区的妹纸,跑到游戏来想读书认字,结果一不小心变成了暴走萝莉的故事。由小白到大神,到底是因为她天赋异禀,还是因为她其实是一具超级人间兵器?友情提示吃饭喝水的各位请咽下去了再看。...
在一次远古的召唤中,黑牛与蕾丝特还有王明三人,他们被远古空间的巫师选中,召唤到了异度空间。其中黑牛在穿越时空隧道之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碰巧吸收了时空隧道之中的一位武神灵魂,全身的经脉也被隧道中的万详细介绍...
为了筹女儿的医药费,叶云霄在去卖肾的途中卷入时空裂缝,落入仙界。三千年修炼,叶云霄成为无上仙医,他横渡时空之海,九死一生回归凡间,发现才过了仅仅三天。他发誓要让受尽委屈的妻子成为最耀眼的女王。他发誓要让被冷落的女儿成为最幸福的公主。不要招惹我,不管你是什么首富继承人还是隐门传人或是修行大佬,在我面前,你们通通都是蝼蚁!...
明朝嘉靖年间,一名死于车祸,却拥有高明医术和懂得气象学的魂魄,穿越并附身于没落家庭的死者李文轩身上。打起道士的旗号,既不搞封建迷信,又不当江湖骗子的他,开始了一段结婚生子,治病救人,匡扶社稷,开山立派最终,他把一个曾经衰弱的家庭发展成为了一个天下间极其富贵而繁盛的大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