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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得出的结论可以用四句话概括:以后打架要团结一致,绝不散开队形;继续发扬本次体育广场之战中骁勇善战的精神;勤练武艺,出门最好带家伙;以后打架要充分发挥就地取材的战术思想。
二狗认为,这帮人之所以在后来的两三年里打遍全市无敌手,主要与他们善于总结归纳、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关。
会后,赵红兵把抢来的那把军匕交给了小纪,三棱刮刀给了张岳。
五、血战市六中
话说回来,虽然赵红兵等人召开了“群殴总结会”
,但这个“群殴总结会”
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再与别人斗殴,而是为了防备二虎报仇。
因为二虎一帮是出了名的死缠烂打,1983年严打风刚过去他们就开始在东郊“戳”
出去了,由于人多势众,从来没吃过什么亏。
这次在市区里他们人丢大了,报仇那是肯定的事儿。
孙大伟在“群殴总结会”
中捂着受伤的大腿,提了无数次要和二虎等人和谈,又无数次被大家驳回。
“他们吃了大亏,还有人进了局子,和谈肯定不可能。”
李武说。
出身市井的无业游民李武,天生就是个地癞子,在加入这个团伙前就已经是老江湖了,尽管没混出什么名气。
“大伟啊,人吧,尽量别惹事,但惹了事就别怕事。”
费四说。
费四那抓过刀刃的手还在不断往外渗血。
“都别说了,该回家的回家。
一人一条命,谁怕谁呢?呵呵。”
赵红兵说话总是那么和和气气,无论发生什么事儿都很平静,很少看见他激动。
相信很多混过社会的朋友都能感觉到,一个由朋友构成的小团伙,如果总在街头惹事却一直不怎么吃亏,那么这个团伙就一定具备以下几类人:
1.爱挑事儿的人。
有些人无论加入哪个团伙,那么这个团伙打架就格外多,因为这类人特能滋事。
赵红兵团伙中就有三个这样的人:小北京、张岳和费四。
小北京是嘴损,张岳和费四是脾气暴躁。
比如在体育广场看花灯的时候,如果小北京不站出来骂那几句的话,那么以赵红兵的性格也就算了,但是由于小北京的存在就演变成了一场群殴。
2.喜欢先动手的人。
先动手的总能在气势上和战术上占有一些先机,被动还手的多数要吃亏。
可以说赵红兵的这个团伙,除了赵红兵和孙大伟,其他人都喜欢先动手。
3.打架不要命,无论对方有多少人都敢打的人。
如果说打架时胆子最大,从不怕对方人多的话,那么除了孙大伟以外基本上都有这胆子。
尤其是赵红兵、张岳、小北京三个人,就算是对方千军万马冲过来,他们也能大气不喘、手不哆嗦地迎头而上。
二狗记得上高中时看过一部《古惑仔》,其中有一部结尾的时候,男主角陈浩南说:“是不是要比人多啊?”
然后一声口哨,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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