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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之后也没有再回演艺圈,他想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剩下的也只有履行当初的承诺。
偶尔他也会对着那一堆文件发呆。
颜琛结婚的时候他去做了伴郎。
眼看着那个沉
默寡言的男人眉眼间溢满柔情蜜意,他由衷的觉得很好。
这辈子,幸福这个奢侈的词与他毫无关系。
于是他从盛大的人潮中退了出去,回了他该去的地方——青山公墓。
那里有一处墓,埋葬着他所有的幸福。
数来不过是十年前的光景,当时刚上的大学的林初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泡在网吧里头打游戏,不管输赢,就是窝在沙发椅上盯着电脑屏幕,一晃能消磨一天。
他是林家
的人,读金融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关键是林初自己不想读。
想来不管自己读的怎么样都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林初索性在放飞自我的路上一去不返。
然而不上课是会扣考勤分的,于是林初在翘满了三十节课之后,被林家的人知道了。
那天林初还在噼里啪啦敲键盘的时候,被自己的保镖抓住了。
五个清一色的彪形壮汉将还在骂骂咧咧打人机的他抓住,吓得网吧老板以为他惹到了什么了不得的黑社会。
本来按照林初的性子,他应该是老老实实地跟着保镖走,毕竟以前也是这样。
可偏偏那一天,林初脑子一抽,跳起身凌厉一脚踢在打头的那个保镖的脸上,直击那个
保镖的面门,把人直接踢晕了。
网吧里头一阵骚动,大家都是玩游戏的,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一时之间“杀人了!”
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林初就趁着这阵骚乱,脚底抹油跑了。
跑出去在街上溜达了半天,林初才忽然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的行为大概就算是反抗家里了。
一时之间心情有点微妙。
人人谈起林初,最多不过嘴上夸一句:“年轻有为,后生可畏。”
可是林初自己心里清楚,这些不过是客套话罢了。
如果不是三年前他唯一的哥哥死了,他到现在还只
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
混吃等死了这么多年的林初就这么百无聊赖的在街上走,准备着饱餐一顿就结束他人生当中第一次也很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叛逆。
本来一切就能这样结束,可惜他在一
家快餐店门前停住了脚步。
饥饿让人停住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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