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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二一三年,南宋嘉定六年。
正是金秋时节,天高气爽。
树叶杂草枯黄未落,望过去是黄灿灿一片,煞是好看。
沿着大路,走来两个道人。
为首的道人四十多岁年纪,身材魁梧,步伐矫健,左边脸上有一道疤,显出几分彪悍之气。
身后跟着的道士长得粗壮,看脸却年纪不大,顶多二十多头的样子。
与彪悍道人相反,年轻道士长着胖乎乎的娃娃脸,甚至还有些木讷迟钝的样子,只不过眸子中却偶有精光闪过。
“九成啊!”
玄清略微转头,叮嘱着自己的笨徒弟,“到了地方要少说话,只听为师的。
为师怎么说,你就怎么做。
要不,你去沿街募化,得了钱能买好吃的。
对了,你可千万别再闯祸了。”
哦,九成看似恭谨痛快地答应着,玄清没看到的是这个傻徒弟竟翻着眼睛撇了撇嘴,一副鄙夷加不屑的样子。
还当老子傻呀?老子比猴儿还精呢!
没错,现在的九成虽然还是那副皮囊,但灵魂却已是来自数百年后的某位壮男。
那个年代的社会、科学技术极大发展,信息爆炸,物质丰富,但谁知道雷雨天电脑爆炸也能穿越,这又怎么用科学来解释呢?
这不科学呀?!
到现在已经有快一个月了,孟九成还没完全适应过来,尽管他融合了这个本身的记忆。
在这个只在历史书中知道的南宋年代,自己却身在金国,乱世又将至,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前面人烟渐多,已到了金国莒州莒南县的中等城镇陵阳,虽不是十分繁华,却也比山村热闹多了。
“憨道士,耍把戏;力气大如牛,一口一馒头。”
街边有顽童看见孟九成,跳着笑着,唱着歌谣取笑他。
切,一群小屁孩,老子不敢你们一般见识!
孟九成没想到自己在这里还有点知名度,可却不是什么值得骄傲自豪的名声。
那还是三个月前,这位未换灵魂的小道士随师父来到此地,被几个富家孩童撺掇,大庭广众之下,竟把一个大户人家门前的数百斤石狮子扛起,丢到了茅厕里。
等玄清闻讯赶到,好说歹说,才算了事。
而干了如此壮举,九成竟是只为了区区两个馒头。
玄清也觉得脸上无光,可也知道徒弟脑袋不太灵光、拙嘴笨腮的禀性,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
穿过两条街道,玄清和孟九成来到了一家大户门前,却是应邀来做驱邪镇宅的法事。
“这个——”
玄清虽然反复嘱咐,可还是担心徒弟闯祸或者搅了自己装神弄鬼,便有些肉痛地掏出些钱来,“你去买馒头吃吧!
吃完了就在这门外等,可不要乱走乱撞,更不要听别人的话。”
孟九成点了点头,可不能装出太聪明的样子,会惹人怀疑的。
而这个逐渐变化的过程,还真是把握不好尺度呢!
等玄清被府中下人请进去,孟九成也离开了这里,在镇上闲逛起来。
虽然少了顽童的追随取笑,可还是时而能碰到认识“憨道士”
的人。
不是唱歌蹦跳,却是嗤笑指点,令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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