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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会出现在那里?哈哈,这个人还真是总是让人意外呀,叫她继续跟着吧,看看他有什么目的,如果发现于我们不利,就不要让他活着回来了。”
一只纤长有力的手放下手中的狼毫笔,手下名贵的绢纸上,一副兰亭帖当真写的是笔走龙蛇,力透纸背,颇有大家风范。
然而字主似乎并不满意,沉吟了半晌,伸手把字捏成一团,扔到地上,那里已经有很多团纸了:“拿下去烧了吧,可惜了……”
……
为了尽量掩人耳目低调行事,赵千初带着白起和钱朵朵买了一辆马车,扮做去南方贩茶的小商人和家眷,混在当地前往南部龙安郡的一个普通小商队里,朝着龙居山方向行进。
“哎呀,老爷,今天这天气可真热呀,不如你拿几百两银子出来给奴家和咱们孩子买点瓜果之类的去去暑气?”
钱朵朵盘着妇人的发髻,穿着丝绸的裙子,睡眼惺忪钻出马车的帘子,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坐到赶车的赵千初身边,俏丽可爱的五官,还有裙子盖不住的两条抢眼白皙的大长腿,把车队前后的男人眼睛都看直了。
“几百两银子的瓜果?那要好几大车!
你个贼婆娘别老惦记老爷我的钱包!”
赵千初已经换上了商人的衣服,脸上还贴着两撇八字胡,看上去有点滑稽,在马车上摇晃了大半日,也有些困乏,白了钱朵朵一眼,没好气的道:“咱们闺女呢?不出来透透气?”
“哎呀,咱们家闺女怕羞,不好意思出来见人呢!”
钱朵朵故意放大声音让车里听见,然后和赵千初一起放肆的大笑起来。
“碰!”
里面的人狠狠的踢了一脚车板。
出发之前钱朵朵突然提出给白起打扮成小姑娘更能掩人耳目,赵千初双手表示赞同,两票对一票,白起反对无效,于是白起被打扮成了小姑娘模样,成了两人的闺女。
还别说,本来长的瘦小,五官又精致的像小女孩一样的白起,换上女装简直惊艳,活脱脱就是个小美人坯子,可惜就是忸忸怩怩死活不肯出来见人,真是可惜。
时间已是正午,“停了停了!
歇歇脚,吃了晌饭再赶路咧!”
商队里领队的老把式扯开嗓子吆喝起来,马车一辆辆按着顺序停在路边,马喂料人吃饭,大家一起歇歇脚喘口气。
老把式一瘸一拐的走到离赵千初马车不远的树荫下,坐下抹汗,商队的领队把式,说起来好听,可不什么好的活计。
这个年代,有钱的大商队,或者商号的车队都会雇佣镖局的镖师来押运,很多没钱的小商贩组商队,哪有人有那么多钱雇镖师,就退而求其次,找几个长期跑这条路苦力把式,行路时候当个向导,休息时候当个岗哨,几个壮劳力拿着棍棒前后照应着,也能勉强起个保安作用,多少能震慑一下三个一群两个一伍那种不入流的小劫匪。
毕竟都是穷人,也给不了几个钱报酬,也就糊个温饱,更不可能有钱买马了,这一趟十天半个月,都是靠一双草鞋走下来,也是不易。
赵千初跳下马车,走到老把式身边坐下,老把式干瘦但是结实,穿着一个坎肩的褂子,敞着怀露出黝黑的皮肤,五十多岁的人头发都花白了,看见赵千初坐过来,一脸皱纹的脸露出朴实的笑容朝他点了点头。
这条路经常跑的人都认得他,平日里都叫他郎伯伯,赵千初也跟着这么叫他:“郎伯伯,咱们还得走很久吧?”
“小后生,莫着急咧,到龙安郡,起码还得十天左右脚程。”
郎伯伯咧开嘴朝赵千初笑了笑,突然朝着后面马车的方向招了招手:“乖娃子!
爹在这咧!”
赵千初望过去,嚯!
是一个两米多高的巨汉!
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是十几岁的样子,才十几岁居然这么高大魁梧?往那一站就如同个铁塔一样!
不过看起来脑子好像不大好,憨憨的脸上挂着两条鼻涕,不时的吸两下,目光呆滞的四下张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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