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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回忆往昔七(第2页)

而你今天既然已经说了那么多,不如再多说些吧,让我在临死前解开对你所有的好奇。”

冷星云想了下,点了点头。

他出生在一千多年前的布金国,不知道是什么人,把刚出生的他放进了木盆内,顺河漂流到边境牧区。

他的养父母,只是普普通通的牧民,在河边放牧时捡到了他。

由于襁褓内,放了条不知是什么材质制作的五芒星祥云纹吊坠,牧民夫妻就给他取名为‘星云’。

夫妻家中,虽已有八岁长子,也虽然冷星云从记事起,就知道是被捡来的,但夫妻俩对冷星云一直视如己生,和兄长都非常疼爱他。

他五岁时,夫妻俩生了个女儿。

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一日三餐吃着风干肉喝着马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一家五口其乐融融。

而他那时的性格,可不像现在这样冷淡静默,而是非常开朗活泼,用他们草原儿女的话来说,是热烈、奔放!

他,骑马、放牧、射箭、捕猎、驯养犬马,是边陲牧民部落里年轻佼佼者中,一等一的好手!

加上|他热烈奔放的性格和强壮的体魄,以及肤白漂亮如姑娘般的外表,在参加过几次由各部落组织的大赛上,屡次获得第一名后,使得见过他的未婚女子们大多都很看好他。

在他十四岁之前,上门提亲的人,几乎连他家的帐篷门槛都快要踏破了。

连部落首领家女儿都看上了他,首领还亲自上门提过亲,但都被冷星云回绝。

无论他的家人怎么劝,他都不肯答应。

他觉得,自己的姻缘应该由自己决定,而不是父母决定。

因为姻缘好不好,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父母无法替他承受幸福与不幸。

很快,他的声名在附近各个部落中传开,但被传扬到最后,已不再是他少年得志练就的一身好本事,而是他的容貌和高傲屡次拒婚的事。

因此,他被冠与了一个称号‘倾世俊颜,孤傲美男’。

那时的他,年少轻狂,虚荣心很重,本以为这样的称号,可以给他和他家人带来很大的利益,以及他会遇到更好更合适的姑娘。

起初,事态如他想象的那样,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因为那些有地位又很爱慕他的姑娘们和家长们,疯狂往他家送金银制品和牛羊马匹,就算被拒婚,那些礼物也绝不会收回。

并且,为了拉拢他博得他好感,还给他哥哥在部落中找了份肥差,连带他九岁的妹妹,都已跟部落首领家的儿子定下了亲事。

真是一人成仙,万物生天!

然而,那些人最终的目的只是为了得到他,所以好景不长。

不到一年,他‘倾世俊颜,孤傲美男’的称号,害他糟了杀身灭族之祸!

年仅十五岁的他,除了容貌,还有说话做事越来越干练,也越练越出类拔萃!

名声,也传到偏远地区的几个女权部落。

惹得部落女首领们联合一起,直接带兵要来抢人,说是先抢回去之后,再用武力决定最终把人给哪个部落做驸马。

冷星云既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也不是货品,当然不愿被人抢来抢去。

他们部落的首领更不愿意,因此向冷星云提出只要答应和他女儿的婚事,首领就愿意联合其他部落与那几个女权部落开战。

冷星云那时,才深感自己原来竟是那么渺小,如微尘一般。

他开始后悔以前的轻狂、高傲和虚荣,但已经晚了。

无奈之下,只好答应首领的条件。

但是,他们完全低估了几个女权部落的战斗力,虽然参战的多数是女子,男子数量少,但她们和男人一样,几乎是赤膊上阵!

除了裹了块遮羞布遮掩重要部位,哪怕遮羞布掉落或破损,她们依旧不管不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那种极度凶猛彪悍的程度,远超于这边的男子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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