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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江铃不是笨蛋,在两个人结婚的时候签过协议,如果是刘明被判在先,那么两个人结婚之后的财产就要公平分隔,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汽车所有的一切都是江铃的,而那个刘明除了拿着江铃的钱出去找女人之外,根本没有任何财产!”
朱文的手捏的紧紧地,额头上渗出明显的汗。
所以江铃如果死了,财产就不用分割了。
这个逻辑合乎常理,可是存在的缺陷也十分明显,那就是朱文没有证据。
而且就算他说的对,刘明也不是行凶者,除非是刘明亲口承认,不然拿他一点办法没有。
“我告诉你了,你也要完成对我的承诺!”
刘明看着我,抓着我的胳膊说:“你现在快点带我去现场,如果晚了,恐怕什么证据都没有了!”
我跟朱文两个人一起来到案发现场,这里已经被人处理过了,地上有个白色的人性痕迹,是我的同事留下的。
旁边就是梳妆台,死者死在了床下,并没有挣扎的太厉害。
他头部对着的方向就是梳妆台,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应该是被对面的江铃抓起梳妆台上的水果刀刺死的。
朱文指了指梳妆台说:“这上面没有水果,杀死那个人的是水果刀,显然是事先被人放在这里的!”
我回想了一下,江铃当时穿的衣服是睡衣,换句话说,她当时正在睡觉,所以如果说是人故意安排的话,那么刘明就必须要保证江铃不可能会半途醒来,更不会出去,可是实际上江铃没有被人下药的痕迹,所以我更倾向于是那个人走进来之后发生了什么争执,然后被江铃刺死的。
“也有可能因为是朋友,江铃认识他给他开的门呢?”
我问道,这个事情我本应该早点想到的,可是朱文随后说的话却把我的推断完全颠覆了。
他告诉我说:“因为江铃不可能穿着睡衣出来开门的,你就没有采集过么?”
我呆了呆,他叹了口气,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在我的面前晃了晃问道:“不介意吧?”
我点点头,他随后在大门内外两侧的都洒下了粉末,出乎意料的是,外侧的把手没有任何痕迹,而内侧的把手只有一个人的指纹,不用比对我也知道,这个宽厚的指纹是个男人的。
外面没有指纹,跟尸体上带着手套的情况是非常符合的,但是这还没办法证明那个刘明就是幕后的策划者。
不过现在我开始有点相信朱文所说的话了,显然这个人来的时候就不怀好意,是自己从外面打开了门,然后进来行凶的。
从这一点上,刘明提供的证词显然有不合理的地方,所以钥匙不可能只有两把。
朱文在里面又转了转,对我说:“当时杀人的时候,我是跟刘明在一起的,是他先找我,只要我能劝江铃留下财产给他,就同意离婚,就在这个时候,他接到了江铃的电话,说杀了人了,然后突然报警的。”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当时刘明很奇怪,因为他接到电话的时候明显迟疑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事情出乎他的意料。
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他是不可能不认识家里的电话的,但是当江铃打过来的时候他却觉得不正常,显然他以为不会是江铃打过来的,也就是说他早就知道房间里有别人存在,所以他叫我出来就是在等那个人给自己打电话!”
“你确定?”
我看着他,当时我并不在场,朱文说的话,我是不能确信的。
朱文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不会相信的,但是至少我证明这个男人是自己进来的!”
突然他眼前一亮说:“我们来还原现场如何?架设我们就断定江铃是凶手,看看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吧!”
朱文是个说做就做的人,他躺在床上,假装自己就是江铃,然后让我推门而入,而我则假扮那个死者,进来想要强暴他,可是我却发现这件事情有个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为一旦这样做了,被压在下面的女人是不能挣扎出来的,所以如果杀了人,也应该是在床上,但是那个男人是死在地上的。
我打电话回去问叶晴,江铃的证词说她当时正在睡觉,然后被人勒住了脖子从床上拖了出来,当她看到桌子上有把水果刀的时候,就顺手捅在了对方的心脏上。
这个说法跟现场的情况十分吻合,看来朱文说的不错,案情应该跟最一开始的时候完全类似,江铃应该是为了自卫杀死的,所以刘明为了证明她是故意杀人这件事情就变得简单而且可疑了。
“可是这样也只能证明江铃是过失杀人。”
朱文一时间无法反驳我了,他只是坚定的对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想办法证明刘明就是幕后主使的。”
我叹了口气,这个家伙太过执着了,可是却又很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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