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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米饭放在了沈之麟那一侧,他便起身给二人都盛了米饭,把其中一碗递给了洛卿。
“谢谢啊。”
洛卿笑着接过饭,但当他把筷子拿起来后,才真的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难道,他真的要为了迎合沈之麟而这么虐待自己的胃吗?
小胃胃会不高兴的。
“怎么愣着不吃啊?”
就在洛卿晃神的功夫,热心的沈之麟已经夹了一大筷子的菜,放到了洛卿碗里,“快吃吧。”
“呵呵,我,我马上就吃。”
洛卿觉得他的脸都僵了。
早知道他就先下筷子夹点看起来勉强还能吃的菜了,现在也不至于落到吃“姜炒鸡蛋”
的地步啊。
一粒又一粒,洛卿艰难地扒着米饭,艰难地将他闻到味就想吐的姜用蜗牛速度放进嘴里。
越嚼越恶心,越嚼越想吐,肿么办?!
“来,再吃点这个吧。”
说罢,沈之麟又给他夹菜。
不行!
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
洛卿握紧筷子,滕地一下,站了起来。
“洛洛,怎么了?”
这么大动静,吓了沈之麟一大跳。
“男人吃饭,怎么能只吃菜!”
洛卿一派豪情壮志,“咱们得喝酒!
不喝酒不足以表达我对你的谢意!”
“行,那就叫两瓶吧。”
沈之麟是在警校毕业的,平日在学校里都不能喝酒,现在毕了业当城管,还是沿了这个习惯,不太喝酒。
“两瓶怎么行!”
洛卿睁圆了眼睛,随后冲着门口大喊道:“服务员,来两箱啤酒!”
“洛洛,这太多了。”
妈的,不喝酒就得吃菜,相比之下,老子还是比较愿意喝酒!
洛卿大手一挥,“沈之麟,我跟你说,今儿你必须跟我喝,不喝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洛卿这话都出了,沈之麟哪还有反驳的道理,只能点点头。
终于……终于躲过这一劫了!
呜呜呜……以后再也不跟他一起吃饭了,这特么地简直是玩儿命啊!
啤酒很快上来,有了啤酒,洛卿就来了劲儿。
前世洛卿跟朋友吃饭时,那都是无酒不欢的,所以导致了他的酒量……特别大。
对比之下,洛卿就觉得沈之麟太逊了。
才三瓶下肚,这厮竟然就跟他说。
要!
上!
厕!
所!
上厕所?
上厕所!
洛卿眼睛顿时亮了,他差点就把这茬给忘了,罪过啊罪过!
眼看沈之麟已经拉开凳子准备走了,洛卿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住了沈之麟的手。
注意注意,不是胳膊,不是手臂,而是手掌!
!
!
沈之麟顿时愣在原地。
因为在警校长年都是各种各样的训练,导致沈之麟的手十分粗糙,这粗糙,也可以有一个更好的形容,那就是男人味。
虽然洛卿的手也不怎么细腻,但跟沈之麟的一比,那就是肉包子和铁板的区别。
此刻,感受手掌里传来的异常触感,沈之麟觉得整个人都貌似不对劲儿了。
尽管觉得不对劲儿,但他也并未甩开洛卿的手。
不知该回握还是该怎么,沈之麟只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势,扭头看向洛卿,抿抿嘴道:“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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