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聪聪会笑了,有人逗就格格格笑个不停,肥肥的小手乱舞,方晟看得又欣慰又感动,说真是有子万事乐。
方华打趣说赶紧跟赵尧尧结婚吧,也生个大胖小子。
方晟苦笑,暗想未来真不知道怎么发展。
方华睡的卧室毕竟太拥挤,夫妇俩的生活物品本来就多,加上儿童床,还有婴儿用品象个杂物间,任树红说反正方晟主动说过了,不如把那个房间利用起来。
方池宗和方华也没反对,没几天方晟房间就被堆得满满的。
方晟也注意到了,其实他原想这次难得一个人回来,就在家里住一宿,可房间已被占据只得打消主意,准备中午休息会儿回黄海。
省城好像越来越不象自己的家了。
躺在沙发上假寐,有人敲门,进来个手盘核桃、咋咋呼呼的老头,见了方晟眼睛一亮,拉着方池宗的手不放,非要他说话算数。
方晟认识他,叫仲旭光,也住这个小区,跟方池宗一批入伍,做到副团职回地方挂了个副局长闲职。
官大半级压死人,仲旭光经常跑方家指手划脚,满口跑火车,方池宗碍于情面总是敷衍了事。
大概半年前,仲旭光打起了方晟的主意,多次找方池宗,说你两个儿子,长子结婚在家,干脆让小儿子做仲家上门女婿怎么样?第一我家仲萍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第二她在省城大公司,月千,不算奖金都比我这个副局长高,第三我保证把他从黄海农村调到省城,这种好事到哪儿找?
方池宗动过心思:无非以后生下的孩子姓仲而已,换来那么多实惠,肯定值。
不过当时他已先后见过赵尧尧和白翎,心知仲旭光把女儿吹得天花乱坠,比那两个女孩还是差得多,要说有钱,两辆车明摆着搁那儿,仲萍还天天坐公交上班呢。
最具有诱惑力的就是调回省城,方池宗心中有数,凭仲旭光的能力若拚了老命最终也许能办成,但肯定非常非常困难,即使回来也没好位置。
与其如此,还不如看看那两个背景深不可测的女孩。
因此他一直打着哈哈,从未在儿子面前提起过。
仲旭光才不管这些,当着方家的面就打电话给女儿,要她在省城最好的咖啡厅订座,半小时后见面!
啊!
方家都呆了,方晟更是莫名其妙,诧异地看着父母,问:「见什么面?跟谁见面?」
方池宗吞吞吐吐说明原委,仲旭光大大咧咧说:
「小晟,仲萍那个丫头你也见过,身材长相没说的!
又在省城大公司,高级白领,做你女朋友没问题吧?」
方晟说:「仲叔,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上次特意带回家见了爸妈。
」
仲旭光手一挥:「只要没结婚,一切皆有可能!
你瞧咖啡厅位置都订好了,不看白不看嘛!
」
方池宗也怕仲旭光翻脸,以商量的口吻说:「去坐坐吧,就当认识个朋友。
」
「见了保管满意!
」仲旭光笑哈哈说,心想一个乡镇公务员有什么牛的,要不是想上门女婿,这种好事根本轮不到你。
肖兰也是活怕了仲旭光,而且深知这种人得罪不起,属于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类型,便附合着劝方晟。
唉,以后真不能来省城了,即使来,恐怕得叫上白翎当保镖!
方晟无奈说:「好吧,只会一会儿,下午我得赶回黄海。
」
驱车来到光明路紫茵咖啡厅——省城最有名气,消费最高的咖啡厅,订座费每元,消费最低每位一百元,在当前公务员平均月薪四千元的背景下,是相当高的消费。
仲旭光非拉着方池宗夫妻俩一起过来,坐在离他俩不远的台子,说是年纪大的人也要追求品味,顺便看看未来儿媳。
方池宗在他面前习惯于服从,无奈喝着苦涩的咖啡,一直苦到心里。
神秘门派的极品狂少,进入美女云集的高中。泡上学校第一女神,与美女教师同住一个屋檐下,吊打一切高富帅。你狂,我比你更狂,你屌我,比你更屌。全校美女都是我的,整个学校没有人比我狂,敢拦我泡妞,给你一巴掌,是给你面子。...
她是侯府庶女,却嫁于今上最宠爱的四皇子为正妃。信誓旦旦犹在耳,缱绻深情难思量。却不想,新婚之夜,良人变狼人,要生生的剥她的脸皮!她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一个阴谋!不堪受辱自毁容颜触柱而亡,再一睁眼,她已回到六岁之时。冷光乍现之间,风华无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她积蓄了六年的实力,带着幼弟再入侯门。...
沉眠三载,不知岁月流江。 废材?不是,是天才!帝脉天赐,指天斥神张扬。 废体?不是,是神体!天下为敌,为伊孤战八方。 男人的尊严,需自己找回!武逆修神,古今天地至上。 神体开启,不生即死!一朝成神,纵横万载无双! 以异晶淬气,以精魄炼体!天笑我,我笑天! 神体大成,碎灭乾坤!武徒武者武师大武师武灵武宗武尊武王武皇武圣武帝轻松爽文,热血,扮猪吃虎。...
一座破旧的藏经阁,却有着整个宇宙最坚固的防御,最顶级的功法秘籍,短短几年之内造就了无数强者,整个宇宙为之震惊,无数修士趋之若鹜。世家之主王公大臣修炼奇才通天巨擘炼丹师炼器师炼符师阵道师所有人都想进藏经阁一探究竟。身为藏经阁的管理员,凌浩表示压力好大,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你们能不能不要前辈前辈地一直叫?...
伊落然你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存在么?怕伤害他么?尹晴空没有回答。伊落然笑了起来我知道了,那晴空哥,我和他,你是选他对么?男人有些烦躁我离开你的话,你会怎样?伊落然扶住胸口你离开我,我会忘了你,继续好好生活。男人嗤笑一声他没有我的话,会死。这个秋夜不冷不热,不用空调也不用暖气,重叠的身影映在落地窗之上,衬着窗外又大又圆的明月,让人不禁想起关于乌头草盛开的传说。那个时候,我曾发誓,此生都只爱你,绝不放开你的手,我要你承诺,此生爱我,绝不抛弃,我愿对这明月起誓,即便化身为狼。然而甜蜜有时会是包裹毒药的糖衣,起初越甜,越容易沉沦,待到毒药渗入,连一丝防备的机会都没有,便被摧毁。...
路远重生了,重生到1977年,还带着仓库,本来准备参加高考,结果阴差阳错干上了生产队的队长,离包产到户还有好几年的时间,他能靠着重生和带来的仓库,在那个普遍吃不饱饭的年代,让大家过上好日子吗?在那个火热的年代,前世就是商业精英的他,能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