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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说实话,寻仙阁给的工钱确实很多,底层伙计的工钱每天就六十个铜板,高级的伙计也就是赵二虎要比他多二十个。

而外边其他工种一天的工钱五十铜板就算是高了。

再加上陈潇还兼职晚上住在店里值守,另外算一份,总共加起来一天一百铜板。

这样高薪,在郡城这样繁华的大城市,养活一家三口,都能过得不错。

赵二虎说他花钱大手大脚,陈潇一半是真的,一半却是冤枉。

来这里之前,陈潇功成名就,年轻多金。

每天吃的不说山珍海味,却绝不是粗茶淡饭。

而在这边,这吃的何止是粗茶淡饭,简直就刮他的嗓子眼。

寻常百姓家吃的是粗加工的黍米,纤维太粗,陈潇吃了两天就不行了。

尽管电视上天天提倡吃粗粮,可也不能粗到跟砂纸一样。

之后陈潇再吃饭食,就选那细加工过的粮食做成的。

细加工的好粮食原本的价格就是普通粮食的两三倍。

他还不是偶尔吃一顿就算了,而是学那有钱富贵的人家顿顿吃,天天吃。

他不光吃的好,最主要是吃的多。

大概是因为大病初愈,又因为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陈潇的胃口好的出奇。

一天三顿之外,还要加上下午茶和夜宵。

不吃还不行,到点肚子就饿的咕咕直叫。

连不怎么来的东家都知道自己的店里有一个特别能吃的伙计。

于是,陈潇每月吃喝的花费,就要花去薪资一多半。

说他用的挑拣。

真心不是他用的挑剔,再苦的日子陈潇也能过得住。

可那是因为穷,那是因为没有经济来源。

而现在,他凭自己的劳动能力换来的报酬,又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些?

再说,他这不知道怎么来的又一世,谁知道会什么时候被收回去。

省下钱来到时候还不知道要便宜给谁。

内里贴身的衣物要细棉布的,坚决不要粗麻布;别人外边的棉袄里是棉花,他不光有棉花,里面还专门请人给缝了一层细羊毛皮;配给了一个汤婆子还不够,自己又添置了俩;别人大早上起来都是用冷水洗脸,就他为了用点温水,专门给铜水壶做了一个壶罩……

让人总觉得这不是一个伙计,这简直就是一个娇小姐!

可是,陈潇却有委屈。

除了粗麻布是穿不习惯以外,缝细羊毛皮里子跟多买了俩汤婆子、给铜水壶做壶罩,完全是因为他之前是个南方人,郡城这边是北方气候,冬天太冷,适应不了。

原身憨娃在这边生活了十几年,陈潇过来了之后,怕冷这点倒是跟生前变得一模一样了。

这让陈潇心有疑惑,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陈潇吃完东西,收拾了桌面。

就去自己负责的区域,整理货架的台面。

踏雪寻仙这个店名,起的就让人一下知道这背后的东家恐怕是一位附庸附雅、痴迷仙人的脑残粉。

要不然这么酸的名字,也真好意思直接挂出来当牌匾。

当然,以上言论纯粹是他内心的吐槽,没准岱国的审美就这个风格。

证据就是这家店铺是这条街上生意最好的古董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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