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炎拳”
莱恩·帕拉什。
他的名字是整个艾恩克大陆人的梦魇。
LV41,法师与拳师双职业专精,精通火魔法,体魄强健,双拳苍劲有力,拳下亡魂无数,艾恩克大陆最强的杀手。
帕拉什谁也不信,只相信他自己。
他不相信人们标榜的邪恶与正义,只相信自己的拳头。
简单来说,帕拉什相信力量。
这也是为什么帕拉什虽然是个法师,但是只学习火魔法的原因。
帕拉什认为火焰是力量的象征,火焰是不会被熄灭的,那些被水浇灭的火焰并不是真正的火焰,那只能说明那些火焰的热量不够,燃烧的力度不够。
在这片大陆上,只有力量才能让自己活下来,这是帕拉什很早就学会的道理。
他的父母死于四十多年前的西恩帝国的建国战乱,尚还年幼的他甚至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的父母,等到他已经开始记事起,他已经是一个雇佣兵团的人了。
尽管当时他还是个孩子,但是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被那些雇佣兵团的大汉们当成没用的东西扔掉,他还是接受了训练。
直到现在,帕拉什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几岁了,他只知道自己的年龄可能在四十岁到六十岁之间,他也认为没有必要弄清楚自己到底多少岁,保持自己的强大,才是最有必要的。
在王都最高级的酒馆的房间,欣赏着王都的夜景,帕拉什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高脚酒杯,里面装着最高级的红酒。
这里还可以看到正在修复着的王宫,帕拉什抿了口酒,又回想起了当天他执行暗杀的事情。
“有趣……”
帕拉什喃喃道。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当时,他的目标只有哈劳斯国王,对于那两个刚好出现在哈劳斯国王书房的少女,他只是想留她们在火海里自生自灭,并不想亲手杀了她们。
不过当时有个冒失的少年闯了进来,误认为他想要杀了她们,现在想想,那少年,确实是个有趣的家伙。
看得出来,那少年应该是与那两名少女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能在那种情况下挑战帕拉什,也是一个挺有勇气的人。
不过更让他觉得有趣的,是在那少年之后,闯进来的人。
那人竟然还能和自己打得有来有回,而且也是多职业专精,但是那人似乎还有某种特质在吸引着帕拉什,但是帕拉什说不上来是什么特质,因此只能用他的口头禅“有趣”
来形容。
帕拉什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对手了。
帕拉什也从来没有过什么“目标”
,他是个杀手,他的目标,都是别人给的。
也正因如此,“有趣”
成了他的口头禅。
帕拉什的生活,从他还在雇佣兵团开始,一直就是收到任务,处理任务,再加上自己的实力强劲,他的人生,需要一些有趣的东西。
可惜,那些人估计都已经被关进了地牢了,以后应该是没机会再见到他们了。
帕拉什刚想继续喝几口小酒,这时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进来。”
“‘炎拳’大人,我来找你,是来传信的,我们的主想要见您。”
听到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那圆滑得听起来有些恶心的声音,帕拉什皱了皱眉头。
“我是一个杀手,不是专门给你们打下手的。”
帕拉什冷冷地回答道。
“这我当然是知道的……我们哪敢让你给我们打下手啊,‘炎拳’大人的强大可以给我门很好的帮助,没错,我们是想让炎拳大人帮助我们。”
“当然,您帮助我们,我们也会给你很丰厚的回报的。”
后面那声音又慌张地补充了一句。
“什么丰厚的回报?指让我杀了哈劳斯国王,却想把我指派成了欧克联合国的刺客?”
那一天,我亲眼看到歹徒对我妈故事,从此开始!某日,某市,某街道,女人独自彷徨的走着,男人突然从小巷子窜了出来,拦住了女人的路!站住,把钱拿出来!啊抢劫啊,救命啊!住嘴,老子是乞丐!...
半夜回家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几天以后,我的肚子居然疯长!医生说我已怀孕四个月,但依旧是处女的我怎么可能怀孕!我急着要打掉孩子,却被告知肚子里面是鬼婴,无法打掉从那天起,各种奇形怪状的鬼半夜纷纷往我家爬喂!那位长得漂亮的男鬼,你说你是孩子父亲,那就赶紧把孩子拿走啊!...
伯爵夫人,我觉得房子太大,有点冷清了!说人话。老婆,来生个娃!滚!她是A市房地产大亨的掌上明珠,豪门千金,却在一夜之间成了杀人犯,失去清白,失去父亲,还险些活活被打死在牢中,生死之间她才知道,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韬光养晦三年,她发誓要夺回父亲拼搏一生的事业,要让算计她的人以百倍的滋味尝尝她曾受过的苦。他是Y国最年轻的伯爵,古老家族的掌权人,温柔腹黑风度翩翩,以一副笑脸拒人于千里之外,却唯独对她宠溺无边,用自己的一切为她铺成一条通往成功的复仇路。...
常居年级第一的大帅比陆允信沉默,寡言,睡不醒,面瘫脸。即便同桌换成了转校而来的话唠小可爱,也没有丝毫改变江甜喂,你靠走廊比较方便,帮我接个水好不好。陆允信不好。江甜我卷子做不完了,你中午去吃饭帮我带桶泡面行不行。陆允信不行。江甜我和解析几何八字不合,你给我看一眼这椭圆的离心率可不可以陆允信不可以。再后来,月深人静,有同学夜跑,看到陆允信把江甜压在操场台阶上亲深度强迫症不能忍受任何混乱陆X丢三落四课桌永远乱糟糟甜双初恋双学霸,一个痞中带乖,一个乖中带痞。坚持高糖不动摇。专栏电脑版专栏手机版微博...
他高高在上,是神秘可怕的蛮荒之王,一眼能看尽人之姻缘,厌恶女人到了极点,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定了,一路宠之,疼之。她卑微穿越,一身神奇医术,不为身边众多美男动心,只想变得强大,能配得上那个神一样的男人,可是等确定自已心意时,却发现自已已成婚多年生气时她眨着星星大眼,气呼呼的道他们说,我什么也不会,一...
本书又名罪都为了挽救女友的性命,我不得已的选择了一份特殊的职业,可我没想到,到了最后,我身陷泥泽,退而不出,她(这是一本坑深无解的第一人称都市,展开效果,一步一颗雷我是云四海,我挖起坑来,我自己都怕!某些情节夸大处理,妄不可以现实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