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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就像是母亲的手,摸在我的脸颊上很容易让我想起妈妈,草原上的风很大,就算昨夜里刚刚下过一场不小的雨,在这个晴朗的午后,来至于无尽之海的东南信风就想要吹化星湖草原每一处冰雪。
我迎风而立,凉爽的风吹过我敞开皮袄的胸膛,站在山坡上迎着远处嫩绿的世界大声的呼喊。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说:你好,我来了!
每张羊皮纸上都清晰而工整的记录下冒险家们的收获,风狼身上有价值的东西并不多,虽然狼骨也是坚硬如铁,做一些骨器很不错,但是这里不是格林帝国,这里是星湖草原,想要千里迢迢的运回格林帝国,路费的成本远远大于狼骨本身,所以对于冒险家们来说,风狼最有价值的就是那身如缎面光滑保暖的狼皮,每个剥皮师傅都会熟皮子,这里的人谁什么没有芒硝?但是完美的剥皮,不伤到狼皮上任何的纹理,却有很大学问。
风浪算是最初级的魔兽,但凡魔兽的皮就能承载魔法力,绘制魔纹。
所以风狼皮制作的皮甲会被初级的魔法铭文师篆刻魔法文,变成魔法装备。
在皮革上篆刻魔纹是件很难的事,失败的因素很多,所以魔法师们对于魔兽皮革的有非常严苛的要求,几乎每张皮都会被鉴定等级,从一到十等不同,价钱也相差很多。
所以一位手艺精湛的剥皮师傅也是会很吃香的,弗雷德大叔就是此中佼佼者。
另外风狼身上还有4颗锋利的犬齿,这是制作刻刀最初等材料,就算百炼钢也没有它坚硬,携带又不费事,这也算是风狼身上为数不多的有价值的东西。
这次冒险团一共带回来十一只风狼,据说是端掉一处狼窝儿。
每个狼群都有一位母狼首领,这群狼也不例外,那只长度足有四米多的成年母狼就铺在木板车上,弗雷德大叔亲自动手剥皮。
我有些不理解库兹的感受,此时他正津津有味的看弗雷德大叔行云流水的刀法,弗雷德大叔手里的剥皮小刀就像是自己的手的眼神,在母狼的筋膜与皮下脂肪间飞快的游走,那动作灵巧得就像是在剥自己婆娘的衣服,顺手轻轻一扯,那华丽的衣装就被脱了下来。
我抱着一卷羊皮纸,嘴里叼着支魔法刀笔用手肘轻轻顶了一下库兹的左肋,然后趴在他耳朵边问他:“库兹,你不就是兽人狼族的战士,看到这场面不会感觉有点血腥?”
库兹瞪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在我身边对我说:“我们是狼族兽人,狼族兽人和狼不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我们部落里的孩子也会捕杀一些狼群,他们吃我们的牲口,有时候还会和我们抢野羊群。”
整个冒险团在中午吃过午餐之后,就跟随探路的游侠去追魔羚羊群去了,据说我们这支负责剥皮的车队随后也要跟上去拉魔羚羊。
上午那两位负责警戒保护我们的年轻战士被带走了,留下来另外两个受些轻伤的战士,他们在马上颠簸一上午,这时候吃过午饭,在午后阳光沐浴下,躺在一处被风的向阳山坡上浅睡。
依旧是那个年轻的女魔法师留下来,她有了新的任务就是负责分配剥狼皮,她看得很认真,偶尔会插嘴指出一些剥皮师傅的失误,上午轻松地气氛一下子没有了,商队里的大叔们开始战战兢兢的工作。
我和库兹就是看客,这时候弗雷德大叔所在的牛车上,乖乖的看大叔剥皮子。
女魔法师慢慢地踱到我的身边,停了片刻,忽然插在衣兜里的手伸出来,递给我一把黄橙橙的豆子,难得一笑,她笑起来真还有那么一点点青春的味道,很不错,不然我都要把她列为老巫婆了。
这时候她对我说:“给你。”
“这是什么?”
“豆。”
“熟的。”
“恩,请你吃的!”
短暂的交流,可能她看我太小才会对我格外关照一下。
这忽然之间的获得的炒豆子,让我觉得她就像是位邻家的姐姐。
我很礼貌地站起来表示谢意,她对于我说的谢谢显得有点惊讶。
帝国常用语中并不包含谢谢这样的敬语,可能是没想到我这样身份只是流浪者的小孩子,也会用帝国语的敬语,有点诧异吧!
整整11张狼皮很快就被剥下来,不远处冒险团那两位受点轻伤的战士被喊起来,其中一人带着四辆牛车出发寻找草原上狩猎魔羚羊的冒险团,而我和库兹还有弗雷德大叔等等几个人被留下来熟皮子,取魔核这件事还是需要等所有冒险团成员都回来在进行,被剥了皮鲜红而血淋淋的狼头就像小牛头一样大,堆在草地上,这会儿头颅上的血已经发干,变成黑紫色。
其实剩余的活依然很繁重,刀法娴熟的皮匠们留下来处理剥下来狼皮上的血污泥巴脂肪,再将这些毛皮浸在参入明矾的开水中煮过,绷在木架子上晾干,然后在涂抹上芒硝就变成上好的皮革了。
这些工序才是最考验皮匠们技术的,因为一旦伤了魔兽皮的纹理,那么整张皮就会降好几个档次,就算是铭文师学徒也不会用最差的魔兽皮练习铭文,品阶差的风狼兽皮只能做些皮甲,利用其本身坚韧耐磨的属性,并不会成为魔法装备。
和库兹坐在唯一的牛车上,跟着安大叔去不远处的小湖边打水,安大叔赶着牛车时候很认真,也不说话。
倒是我和库兹在牛车上打闹,这要是弗雷德大叔在的时候早就踢我们两屁股了,而安大叔则是小心的让牛车更平稳。
我手里还有几颗香喷喷的豆子,和库兹你一颗我一颗吃的很香甜。
昨晚上练习抗魔术虽然没成功,但是消耗掉体内一些魔法力之后,让我发现那些原本躁动的火元素魔力安静下来,只是在漫漫聚集着,我身上始终存在的灼烧感竟然小了一点儿,这让我觉得身体很舒服。
有时候,莫名其妙的一点点小原因也会让我很满足,就像我现在。
到了湖边,安大叔根本不让我和库兹动手,自己一个人就手提两桶水,来回行走在湖与牛车之间,我和库兹其实那种占人便宜的孩子,自然也跳下车,两个人抬一桶水跟在安大叔后面,看得安大叔很欣慰。
人总是在这样子和谐相处的情况下增进感情的,就像这次打水后,回来的路上安大叔就打开话匣子,愿意和我们聊一聊:“我家的小么也有你这么大了,要向你这样乖巧的话,我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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