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了楼下,临别之际,还用力的握着他的手,意味深长的说道:“并非每个人都有机会跃上时代潮头的,希望有朝一日,你和大伟都能成为这样的人,人生苦短,很多人追求物质上享乐,并以拥有财富的多少,作为评价成功的标准,这本无可厚非,不过在我看来,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於自己的印记,才是最值得骄傲的事情,我愿以这句话与你共勉。” 说心里话,林海听罢,挺受震撼的。 这一年多来,他接触了很多领导干部和亿万富豪,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各自行业的佼佼者,其中不乏志向远大之人,但却很少有人说过,要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属於自己的印记。 或许,只有顾焕州这样出身显贵的人,才会有如此宏大的心胸吧。毕竟,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每天扒开眼睛,想得都是如何生存,而顾焕州从呱呱坠地那天...
林初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突然成为了林家千金她名义姐姐的未婚夫。林初,既然已经分手了,今后我希望你能避嫌,咱们好聚好散,别在今天捣乱,让大家都不痛快。订婚宴上,程子铭把她拉到角落警告。真好,你们不痛快了,我就痛快。程先生,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断子绝孙。林初甩手转入洗手间。洗手间内尖声四起,纷纷逃窜。燕北城将男厕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你不能看了他们的,不看我的,这叫雨露均沾。林初有人耍流氓,还有没有人管管了?于是这一天,林初24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燕北城的林初说她第一次遇见燕北城是在她24岁的时候。燕北城说他第一次遇见林初是在他15岁的时候。林初我被背叛过,所以绝不会让你受那种苦,跟了你,我一定三贞九烈,绝不出墙。燕北城燕北城我被遗忘过,那小没良心的号称自己三贞九烈,绝不出墙。林初本书又名我老公喜欢遛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总裁...
我是一个刚考上名校历史系的研究生,跟着业界权威的导师。没想到一入学导师就选中了我和其他两个师哥,一起到了秦岭大山中,挖出一具古棺材。在守护古棺材的时候,我因为好奇,打开了棺材,竟然发现一具面目如生的晚清男尸。头顶还有一张黄色符纸。一时脑子发懵,揭开黄纸符之后,这具男尸竟然缠上了我。男尸的行为穿着都是清代的特征,但是...
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却互不相识,但一切却悄然发生改变,他有了自己爱的人,她有了爱自己的人她带着女儿疲于奔命,他重新进入她的生活,当他决定娶她时,她却淡淡一笑,转身离开...
直接穿越到崇祯面前,凭借逆天穿越身份,助其革新朝政,顶住天灾,灭掉建虏,扬威海外!一洗明末历史的遗憾?新书全能武帝已发布,一个点击,一个收藏,一张红票...
在喜马拉雅山脉深处,有一个神秘的部落。主人公随一个神秘的考察组去了那个部落探秘,在部落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女人。主人公经历了怪物的追杀,目睹身边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在放弃和坚持中,主人公经历着与自然与同伴相互的斗智斗勇等磨砺后,一步步接近事实的真相,最后终于找到了这个部落的神庙。在神庙,主人公发现了这个部落的秘密,结果却让他震惊。神庙里供奉着十六个神位,每一个神他都是那样熟悉...
梦自幻来章热血,文缘得后行自适。三十而立,衣食不易,信笔涂鸦而聊以自娱!...